【47人初選案】區諾軒稱參選者須認同協調會議共識 區指林卓廷黃碧雲對否決預算案存分歧
發布時間: 2023/03/15 14:38
最後更新: 2023/03/15 17:34
民主派初選案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5日)踏入第25日審訊。控方證人區諾軒於盤問下供稱,初選提名表格所提及的「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目標是指各區的共同綱領,條款精神是總結協調會議的討論過程。區同意若協調會議就否決預算案沒有達成共識,則代表候選人同意共識中並不包括否決預算案,區亦確認林卓廷黃碧雲二人的選區對於否決預算案有分歧。
代表林卓廷及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文繼續盤問控方證人區諾軒,就初選提名表格上第2點提問,當中要求參選人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區稱,目標是指各區的共同綱領,而該點的精神是總結協調會議的討論過程,希望參加者同意最後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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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於盤問下同意若協調會議就否決預算案沒有達成共識,則代表候選人同意第2點的共識不包括否決預算案,並確認林黃二人所在的九西及新東選區對於否決預算案有分歧。
施德來的代表大律師黃廷光接著盤問。區供稱,施的政黨民協自2009年至案發時的目標工作是服務基層。
法官問及,初選論壇上多次出現「和勇不分」一詞,問區怎樣理解該詞。區稱,當時社會運動持續,有時公眾集會出現暴力場面,亦有「和理非」會參與和平遊行,兩者交替出現,又指「和勇不分」是令運動持續的條件。
區指,反修例運動中「和理非」和「勇武」兩類人,勇武主張直接行動,不排拒暴力行動。對於施德來是否「和理非」,區稱「佢都好和平理性非暴力」,他認知的施一直維持「和理非」主張。區又指在馮檢基離開民協後,施是民協的新生代和一個務實的區議員。
代表被告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開始盤問區時指,陳與區曾是立法會議員,兩人一起共事,常結伴用膳、談天,甚至玩手機遊戲,區視陳為朋友,區同意。馬續指,陳在2012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後不久,便宣布「出櫃」,其議員生涯積極推動同性戀平權事宜。區認同,並形容是陳核心的政治信念。
區同意,陳為了爭取性小眾權益,常與政府官員及建制派工作,包括葉劉淑儀。區認同,若政府回應性傾向歧視,陳會毫無疑問地支持。
馬問及區,是否同意陳若未了解預算案的內容,是不會無差別地否決。控方反對指提問非常具假設性(highly hypothetical)和涉及推測,馬反駁控方指控被告會無差別地否決預算案亦然。法官最後指若控方的指控涉推測,控方需要證明不是,若證明不到其案情亦不能成立。
盤問中途,法官陳慶偉突然問及區退出初選後的計劃,區稱原已計劃離港,擬在2020年10月赴日開展博士生生活,「當我決定退出35+工作,我嘅人生計劃係離開政壇」。法官續稱那麼區便不會見證攬炒十步,區稱不會,稱他亦不想在香港發生。
審訊明(16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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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